•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错改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展会新闻 » 正文

    银保监会:延长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再保信用风险因子适用期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14:29:13   浏览次数:1887  发布人:eb7b****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以下称《问题解答第1号》),明确将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构分入内地直保公司业务时适用的再保险信用风险因子方案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2017年5月,原保监会与原香港保监处签署了《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以下称《问题解答第1号》),明确将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构分入内地直保公司业务时适用的再保险信用风险因子方案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2017年5月,原保监会与原香港保监处签署了《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标志双方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框架协议》承诺在等效互认过渡期内相互给予监管便利政策,过渡期截止至2025年5月。2018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问题解答第1号》,给予香港地区偿付能力信用风险方面为期1年的过渡期监管便利政策;2019年6月和2020年6月,银保监会先后两次发布修订通知,将政策适用期限延长一年。此次修订是银保监会第三次延长该政策适用期限。

    与香港进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并给予相应的监管便利政策,是银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部署要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问题解答第1号》的实施,有利于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提升市场效率和监管效能,有利于内地保险风险更好地进行全球范围分散,促进两地保险市场加强交流和共同发展。银保监会将继续与香港保监局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合作,进一步加强跨区域风险防范,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维护香港经济金融长期稳定繁荣。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eb7b****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cuog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