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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论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事实,欺骗组织,该如何定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1 03:18:27   浏览次数:1128  发布人:79fa****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为了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事实,企图蒙混过关,如,有的在纪委就有关问题对其进行初核或谈话函询时找人串供,甚至专门模拟纪委问话;有的在案发前与从事公检法工作的亲属共同研究纪委的办案方法;还有的在听到纪委调查他的风声后,四处打探消息、托人说情……殊不知,这些行为均属于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  《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为了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事实,企图蒙混过关,如,有的在纪委就有关问题对其进行初核或谈话函询时找人串供,甚至专门模拟纪委问话;有的在案发前与从事公检法工作的亲属共同研究纪委的办案方法;还有的在听到纪委调查他的风声后,四处打探消息、托人说情……殊不知,这些行为均属于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党员干部对抗组织审查,有“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越往后执纪只会越严,那些妄图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处分。

    划重点→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事实,属于对抗组织的行为,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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