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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城烟火半城仙 法护“世遗”续新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14 13:45:02   浏览次数:1  发布人:216c****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编者按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这里不仅有22处“世遗”代表性古迹,还拥有7项世界级非遗项目、36项国家级非遗项目、128项省级非遗项目,是全国唯一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类非遗项目的城市,素有“半城烟火半城仙”的美誉。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司法访谈”栏目走进泉州,与非遗传承人、人民法官和全国人大代表一起,探访守护“世遗之城”的司法力量。敬请关注!从左到右依次是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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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这里不仅有22处“世遗”代表性古迹,还拥有7项世界级非遗项目、36项国家级非遗项目、128项省级非遗项目,是全国唯一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类非遗项目的城市,素有“半城烟火半城仙”的美誉。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司法访谈”栏目走进泉州,与非遗传承人、人民法官和全国人大代表一起,探访守护“世遗之城”的司法力量。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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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左到右依次是南音、顺济桥、德化白瓷、惠安女(向左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法院是非遗传承的“守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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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惠安木雕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卢思立

    记者:卢大师您好,我们都知道2021年7月25日,泉州以“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请给我们介绍一下泉州都有哪些宝贵的遗产?

    卢思立: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在历史的长河中闪耀着独特的光芒。泉州有22处“世遗”代表性古迹,22处遗产点星罗棋布,涵盖海外贸易经济体系中的管理、生产、运输、交易、消费、服务等核心环节,覆盖从港口经过城市,抵达腹地的地理与经济区域空间,共同讲述了一段开放包容、绵长久远的海洋商贸故事。泉州还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丰富的非遗资源,包括7项世界级非遗项目、36项国家级非遗项目、128项省级非遗项目,是全国唯一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类非遗项目的城市。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非遗技艺有南音、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提线木偶、惠安石雕、德化陶瓷、漆线雕等。

    记者:作为非遗传承人,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的传承吗?

    卢思立:在泉州丰厚的传统工艺土壤里,惠安石雕、木雕的精髓滋养了我。我最核心的探索是开创了“自然型”雕塑理念。它不拘泥于完全写实,更强调尊重每一块木材的天然形态、肌理与神韵。我希望通过我的刻刀,能够让根植于中华大地的雕塑传统艺术,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让世界看到中国艺术的深厚底蕴与无限创造力。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对文化遗产又多了一份了解。您认为,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过程中,法院主要扮演什么角色呢?

    卢思立:法院的作用至关重要,是我们传承人的“守护盾”。法院可以守护非遗传承人创作的心血,捍卫非遗技艺传承的根基,规范非遗技艺的保护尺度。正如我所说的,艺术的生命在于根植传统,勇于创新。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传统技艺,惟有在不断传承和创新的过程中,才能使之发扬光大。人民法院通过准确界定非遗技艺中传统和创新的边界,可以让从业者清晰认识到权利边界,更积极投入到非遗传承的事业中去,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记者:正如您所说,法院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过程中,作用还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法院有哪些司法举措让您印象深刻呢?

    卢思立:福建文化具有多元、深厚、交融的特点,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作为亲历者,我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为守护文化遗产所付出的努力。一是全力保护历史遗留文物安全,保持对文物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2022年,福建高院审结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一案,成为我国通过民事司法渠道追讨流失海外文物的开创性案例。二是秉持预防优先、协同惩治、注重修复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保护令”“禁止令”“修复令”等方式应用于文物保护领域,实现“一判三赢”。三是大力推进司法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实践创新,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引入专家陪审员制度,精准识别非遗技艺外的创新元素,科学界定保护范围;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推定“1小时”证据快速保全机制,及时固定侵权证据,有力打击侵权行为。四是联合文旅部门设立“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立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多元协作机制,探索跨部门保护机制。这些措施为我们文化遗产从业者打了一剂强心针,让传承人安心创新,更能让我们的文化瑰宝活下来、传下去。

    切实发挥司法职能,让古城泉州“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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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洪颍雅

    记者:洪法官您好,随着越来越多文化遗产和资源得到开发、走向市场,知识产权纠纷逐渐显现。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呢?

    洪颍雅:我们深知,保护非遗不仅关乎文化传承,更涉及市场秩序和创作者权益。在涉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力求为泉州非遗的传承与发展筑牢“防护网”。我们设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专司史迹保护,跨区集中审理泉州市涉及文物资源、文化遗产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为22处遗产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特色司法保护档案。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建立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多元协作机制合作协议》,设立“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进一步拓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广度、深度和精度。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文化遗产商标滥用及抢注问题,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记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仅让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也让泉州焕发出新的古城风韵和时代风貌。我们发现泉州有很多古老的建筑,作为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对于它们的保护,我们法院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洪颍雅:泉州世遗点中有大量宋元明清古建筑,它们不仅是砖石木构的文物,更是闽南文化的“活化石”。泉州法院树立精品案例典范,先后两次发布《泉州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其中,涉苏廷玉故居物权保护纠纷系列案被福建高院评为福建省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此外,泉州法院推进司法行政联合驱动模式,强化行政司法的良性互动,法院在部分世遗点、历史文化建筑设立示范点,市文旅局在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挂牌设立文化遗产法治守护基地,构建部门共管、社会共治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格局。泉州法院既当“守城人”,用司法利剑震慑破坏者;也做“铺路人”,让历史建筑通过合理利用焕发新生。

    记者:历史悠久的古建筑,不仅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更是备受青睐的旅游开发资源。我们是如何发挥司法职能、助力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齐头并进的呢?

    洪颍雅:泉州古城的一砖一瓦都承载着千年文脉,而旅游开发则是让这座古城“活起来”的重要方式。泉州法院通过司法手段既守住文化根脉,又激发市场活力。首先保护古城是基础,在此前提下兼顾文旅开发,强制拆除泉州天后宫周边违法建筑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法院的判决承载了司法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和力度,在法治层面助推珍贵遗产重新为古城生色。在机制建设上,凝聚多方之力,构建文旅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泉州法院设立泉州市文旅产业及世遗保护司法示范基地和文化遗产司法协同保护联络点,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多部门协同推进文旅产业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在文旅开发方面,法院组建更专业的审判团队,筑牢司法保护根基,主动服务全域旅游,实现旅游巡回法庭的全域覆盖,在主要景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旅客司法便民联络点”“古城旅游巡回法庭”共计27个,有效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保障和促进泉州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在我们的牵头下,泉州市成立了“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班”,出台了《泉州文旅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以制度化的形式保障文旅行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利用,加强世遗泉州品牌建设。司法就像古城里的“滴水兽”,既要疏导现代商业的“雨水”,又要守护传统建筑的“根基”,让千年古城在法治轨道上,既能留住“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烟火气,又能绽放“宜游宜业宜创新”的现代光彩。

    打造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的“福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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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陈晓军

    记者:陈庭长您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福建法院是如何抓实这项重点工作的?

    陈晓军:近年来,我们研究制定了加强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发布了全国首份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白皮书,并首创设立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同时,我们构建了更严密的保护体系,将司法保护向诉前、诉后延伸,形成从预防、惩治到修复的完整保护链条。例如,鼓励实际代管人对古建筑进行修缮维护,并为文物资源的盘活利用预留空间。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我们探索建立了文物损害修复专项资金制度,规范修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还积极聘请文物保护专家参与案件审理,为专业化审判提供有力支持。此外,我们更加注重完善多元共治格局,主动加强与各地文物、文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开展联合法治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您刚刚提到了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听起来就很有福建特色和历史韵味啊。

    陈晓军:是的,为了更好地进行司法保护,这几年我们先后推出了土楼法庭、古厝法庭、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等一系列极具福建地域特色的司法机构。土楼法庭位于福建南靖县土楼景区,推出“定制版”非诉解纷机制,聘请土楼楼长作为特邀调解员,及时有效化解百姓诉求;古厝法庭的三个巡回办案点分别位于福建福州市的三坊七巷、上下杭和梁厝历史文化街区,古厝法庭集跨域立案、集中审理、法治宣教于一体,形成古厝纠纷化解的“半小时工作圈”,为百年古厝的保护与新生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成立的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则为海洋商贸发展和文化传承保护提供了精准司法服务。这些巡回法庭不仅在名称上颇具历史韵味,在实际功能上也各具特色,充分展示了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福建样本”。

    记者:张军院长强调,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不仅需要法庭的专业化,更需要队伍的专业化。对此,福建法院是如何发力的?

    陈晓军:在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福建法院秉持全域保护理念,积极探索在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遗产地设立集“立审执”为一体的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和专业审判组织。这些机构跨域受理一定历史文化空间范围内的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一站式”诉讼服务。我们注重培养精通遗产保护法律法规、胜任“三合一”审判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全省现建有3个遗产保护巡回法庭、9个专门合议庭,在世界遗产地、文化街区、古村落、生态保护区设有140个司法服务点,建成了68个集成果展示、文化推广、保护体验、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司法教育基地。同时,我们还通过公开开庭、法治讲座、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记者:您认为当前福建法院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还存在哪些短板,下一步将如何提升呢?

    陈晓军:当前,福建法院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例如,涉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尚不健全,诉调对接平台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有待深入推进,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专业复合型审判人才尚有缺口等。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阶段,福建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第一”原则,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重要制度,坚持用司法护航文物安全,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水平。一是妥善化解文物及遗产保护领域矛盾纠纷。集中优势审判资源,支持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履行职能,推进跨域司法合作,统筹推动本地区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持续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完善司法建议反馈、跟踪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诉非联动与多元化解。二是统一执法司法裁判尺度。贯彻落实地方特色立法,加强在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方面的积极探索,通过以庭代训、以案释法等方式,确立法治规则,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裁判尺度,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水平。三是下大气力做优做强司法亮点品牌。主动拥抱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时代,更好地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效能,持续做好遗产保护等一系列特色亮点品牌,支持鼓励基层法院守正创新。四是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

    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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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盼盼食品集团总裁 蔡金钗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守护传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据我了解,人民法院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方面不断创新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我所在的泉州地区为例,长期以来,泉州法院立足世遗泉州核心区文化遗产资源禀赋,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水平,服务保障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全面奏响护航文化遗产的司法强音。

    近年来,泉州法院加强涉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审结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如公开审理“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侵权案,认定将文化遗产资源恶意注册成商标并牟利构成滥用知识产权,促成商标无偿捐赠给政府;审结泉港“福粿”商标侵权纠纷案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创新非遗商标注册查询模式等,都以鲜明的司法态度昭示保护世遗公共资源的坚定立场,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此为契机,还针对“簪花围”等文旅IP被大量模仿、抢注现象,深入调研并发出司法建议,激活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一池春水”。

    泉州中院还与多部门共同签署《建立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多元协作机制合作协议》,凝聚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合力;建设“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针对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投入专门力量,提升保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整体文化遗产保护架构,打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高地。

    泉州法院还设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推行“立审执”一体、“刑民行”合一的海丝史迹保护巡回审判模式,搭建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沿阵地,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保障,传递爱遗护遗观念,织密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网,这些都让我深感欣慰。去年,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获评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文物守护人(团体)”,也充分印证了泉州法院法护文遗的扎实步履。

    守护历史,才能照见未来。对福建法院尤其是泉州法院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我表示高度肯定和赞扬。接下来,我也期盼泉州法院能够发挥经验优势,持续以高质量司法筑牢文化遗产保护屏障,让文化遗产既“留”得住根脉,又“活”得出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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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 盖峰丨通讯员:刘莉 林小晗 陈静岚

    图片来源: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盖峰|联系电话:(010)67550827 |电子邮箱:pingl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杨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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