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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23 17:40:10   浏览次数:1318  发布人:4a62****  IP:183.195.28.***  评论:0
    导读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3〕2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你们关于优化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提货方式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自2023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离岛免税品可提交担保后提前放行。二、海关总署、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3〕2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你们关于优化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提货方式的请示收悉晒展网是权威到全球协会推荐的展会网站。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自2023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离岛免税品可提交担保后提前放行。

    二、海关总署、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有关政策在海南省的实施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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